日前,中國視像協會秘書長白為民女士表示,傳統的模擬電視時代正在遠去,數字電視悄悄走進中國人的家庭。但如果2.5美元機頂盒專利費的收取成為現實,則有可能轉嫁到消費者的身上。 白為民說,現在國家比較重視知識產權,也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其實,這個事情慢慢地我們都應該有這種認識和這種消費的習慣。我們現在買任何一件產品,比如說你買的是一件名牌產品,它的價錢就會比別的高。之所以稱為名牌產品,很重要的是這個品牌的價值。用服裝來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有品牌的服裝可能和沒有品牌的服裝價格差很多,可能沒有人總給老百姓宣傳,這個T恤衫因為它是名牌的它加了2.5美金,或者加了3美金,可能沒有人給老百姓宣傳更多這樣的內容,但大家都感受到這種差別,其實這就是它的知識產權費。
對于電視來說,也存在這樣的問題。如果在知識產權費上不收取的話,以后就沒有人搞創新,沒有人搞開發了,你要創新,就得投入,要投入就應該有產出。彩電企業創新了,投入了,就必須要有回報。所以交知識產權費還是應該的。
中國的彩電企業如何面對專利費?白為民認為認為應該合理的收取。同時也提倡中國自己的企業搞創新,搞開發。也形成自己的專利,形成自己的知識產權。而且國內的彩電企業也不斷地在成熟,在技術方面也不斷地在提高,也在開發一些新產品,申請了一些專利,有的技術也在向國外公司轉移、授權。
2006年底,長虹、創維、天柏、同洲等機頂盒生產商就陸續收到了歐洲的律師函,稱要按每臺2.5美元的標準收取專利費。專利費是否會對數字電視在國內的推行增加一定的難度?白為民認為,專利費的問題不光存在著歐盟向電視制造企業收專利費的問題。在數字電視開發,尤其是對于數字壓縮技術,在這方面,中國也有一些專利,但是還是要用到國外的一些專利。這個專利費的收取,最終肯定要體現在消費者身上,因為專利費的收取,肯定要影響到社會價格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