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
(一)貨物類
(1)電器設備:攝影、攝像器材、空氣調節設備以及年采購批量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下同)的錄像機、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吸塵器等其它電器設備。
(2)辦公自動化設備:計算機、復印機、傳真機、打印機、速印機、掃描儀、投影機以及年采購批量在5000元以上電話機、碎紙機等辦公自動化設備。
(3)家俱:年批量采購金額在10000元以上的辦公桌椅、文件資料柜、檔案柜、課桌椅等。
(4)物資:年批量采購金額在20000元以上儲備物資、燃料、救災物資。
(5)專用材料:年批量采購金額在10000元以上藥品及醫療耗材、圖書資料、實驗室用品及小型設備、制裝及勞保用品、應用軟件等。
(6)專用設備:年批量采購金額在10000元以上的通訊設備、網絡設備、醫療設備、器械、計劃生育設備、交通管理設備、消防設備、道路清掃設備、教學設備、實驗室設備、文藝設備、燈光、音響設備、體育、炊事設備、鍋爐等。
(7)交通工具:轎車、吉普車(含越野車)、卡車、載客汽車、客貨兩用車、摩托車、專用汽車(含工程、工具、消防、警車、救護、通訊和廣播及其他專用車)、船只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服務類
(1)公務用車的保險等。
(2)公務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年批量5000元以上的印刷。
(4)其他單項采購金額超過2萬元以上的服務。
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一)貨物類
采購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項目(汽車采購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二)服務類
采購金額在15萬元以上的項目。
三、有關說明及要求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天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法》(天政[2002]70號)規定,市級所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使用財政性資金(包括:預算內、預算外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和服務的行為,必須執行政府采購制度。
(二)凡列入上述集中采購目錄或達到限額標準的貨物和服務項目,均應實行集中采購。市級預算單位應根據集中采購目錄規定,對列入市級集中采購目錄的所屬貨物、服務類項目,均應按規定向市政府采購中心提出委托,由市政府采購中心報市財政局,經市財政局審批后,由市政府采購中心組織集中采購。未列入集中采購目錄或未達到限額標準的項目,可由單位按規定程序自行組織采購,也可以委托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
(三)財政專項安排的各類專項資金,凡是適合政府采購制度的,都應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程序執行。
(四)凡是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項目,一律實行公開招標方式。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采購方式的,應在政府采購活動開始前經市財政局審核后,報市政府批準。
(五)財政部門是政府采購的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規定程序實施對政府采購活動進行全過程的監管。政府采購活動同時接受市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市財政局受理政府采購的舉報和投訴,監督電話7091112。采購單位對應當實行集中采購的政府采購項目,不委托市政府采購中心實行集中采購的,由市財政局責令改正。
(六)本目錄公布后,因特殊情況需要修改的、補充的,由市財政局另行公布。
(七)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天長市人民政府網為本市政府采購指定信息發布媒體。
(八)本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