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提醒
要求商家將贈品信息一同寫進票據
對于贈品不享受售后服務的相關投訴,市消委會指出,根據“三包”規(guī)定,商品有“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贈品同樣享受售后服務。免費不能免責,商家應轉變“贈品是免費贈送的,免費不能退換修”的認識誤區(qū),贈品價值實際已體現在出售的商品和服務中,在法律上贈品是視同商品一并出售,是享受商品同樣售后服務的。
即使是廠家附送的贈品,但經商家售出,商家同樣要依照法律規(guī)定承擔售后服務責任。因此,市消委會方面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如有贈品的,消費者必須要求商家把贈品的內容,包括贈品名稱、型號、服務承諾等重要內容寫進票據,以便舉證維權。
網購、團購熱,服務縮水是常事
消費者葉小姐此前在某團購網站團購了拖把,且付了全款,網站上明確顯示在團購結束后7天內送貨到位。然而,一個月過去了,葉小姐還是沒收到產品,于是,葉小姐打電話到當時團購的網站進行咨詢。
“接電話的工作人員一聽,第一反應竟是廠家負責發(fā)貨,網站只負責銷售。”葉小姐當即就發(fā)火了,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看到葉小姐發(fā)火,于是給葉小姐廠家方面負責發(fā)貨的聯(lián)系人電話,讓葉小姐聯(lián)系,并稱網站方面也會進行相關的跟進工作。
而更讓葉小姐惱火的是,當打電話去廠家咨詢時,廠家根據葉小姐提供的資料查詢后稱,系統(tǒng)顯示早在半個月前已經發(fā)貨給葉小姐。“我沒收到貨,怎么可能發(fā)貨了?”廠家于是答應幫忙再查,葉小姐稱,這樣一來二去,中間還出了很多讓人惱火的事,最后廠家稱是搞錯了,會為葉小姐再發(fā)貨。
又過了一個月,葉小姐才收到貨。“產品的實際質量真不敢恭維,可是想想不到一百元的商品,就懶得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