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的對手
深圳唯冠發起的幾起訴訟中,被列為被告的都不是美國蘋果公司,而是其在中國的分支機構和經銷商。而且,深圳唯冠都沒有提出侵權索賠。如果要索賠,這將是天文數字。如果蘋果輸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罰款數額為非法經營額3倍以下。不少國內媒體算了一下,這個罰款數額最高會達到300億元。
“不起訴蘋果總部,有唯冠為談判留下余地的考量,也有我們作為律師的技術原因。涉外訴訟沒有時限,審的時間很長。事情越拖越容易變大,變大了回旋余地就不大了。”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師馬東曉認為。
很顯然,深圳唯冠起訴的目的只是將蘋果逼回到商標轉讓的談判桌上。因為,對這家被國內8家銀行催著還債的瀕臨破產公司,以及背后同樣面臨倒閉的唯冠集團來說,手上拿著的IPAD商標已經是最值錢的資產了。
在這場商標戰發起之前,沒有多少人知道深圳唯冠曾經是一家生產顯示器的公司。其母公司唯冠1989年始創于臺北,1997年以唯冠國際名義在香港上市,臺灣商人楊榮山是唯冠國際的董事主席和首席執行官。
唯冠集團在中國大陸、中國臺灣、中國香港、美國、巴西、英國和荷蘭設立了子公司。其中,臺灣唯冠和深圳唯冠都屬于唯冠國際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都是楊榮山。
楊榮山2月17日在北京召開發布會透露,1998年下半年,唯冠投入3000萬美元,開始設計iFamily家族系列,其中包括iPAD設備。唯冠生產的第一代iPAD用的是CRT陰極射線管,雖然不是平板顯示,但依然可以觸摸。這臺命名為“iPAD”的聯網器,被認為“如果只需要上網,這是最適合的產品”,出廠價每臺300美元左右。
當時唯冠牌iPAD賣到了英國、墨西哥和巴西。但由于使用的是CRT,在比較干燥的地區很容易讓觸摸屏產生誤操作,所以iPAD曇花一現之后就在市場上銷聲匿跡。
2000年,和深圳唯冠同屬于唯冠集團旗下的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唯冠),在多個國家與地區分別注冊了IPAD商標。第二年,深圳唯冠向中國商標局提交了兩種類別的IPAD商標申請,并且都獲得了注冊。
唯冠跟蘋果的第一次沖突發生在2003年。那一年,蘋果去歐洲注冊iPod隨聲聽的商標,唯冠以跟IPAD商標近似為由阻止蘋果注冊。歷經3年的訴訟,唯冠花費了巨資,最終放棄阻擊。
此后,唯冠以iPAD產品跟摩托羅拉合作。2003年到2008年,唯冠的公司戰略一直是圍繞“iFamily”來布局,逐漸成為全球前五大顯示器制造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