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經濟部部長施顏祥昨(13)日表示,臺灣相關部門正在研議是否進一步提高陸資參股我面板業的比率。
施顏祥并強調,臺灣對外洽簽自由貿易協定(FTA)進度較韓國落后,兩岸已經完成架構協議,目前正進行兩岸經濟協議(ECFA)后續協議。他說,我們必須要在內陸與韓國簽訂FTA之前完成ECFA后續協商。
對于進一步提高陸資參股臺灣面板、半導體持股比重,施顏祥也不諱言指出,臺灣相關部門內部對此仍有歧異。以面板為例,目前已開放陸資投資10%,面板是資本額很大的產業,投資10%已不低;其次,以目前友達與奇美來說,最大股東持股比率也未超過20%,股權相當稀釋,若進一步提高陸資投資面板持股比重至20%,是否適當,恐怕要多所考量。
他強調,是否提高陸資參股面板產業的股權比率至20%,這已不是單純提高投資比重問題,而涉及臺灣面板產業如何發展的策略問題。
第三波陸資開放預計在3月上路,盡管經濟部曾討論是否進一步提高陸資參股我面板、半導體,但在歧異仍大的情況下,預期暫不會列入第三波陸資開放之列。
不過經濟部官員表示,面板已列入ECFA經合會下的兩岸產業合作項目之一,并已有大陸彩電業者有意投資友達,在兩岸產業合作下,若大陸方面有意愿投資超過10%,屆時可以再做政策考量。
臺灣相關部門去(2011)年3月公布第二波陸資來臺開放項目中,開放陸資可來臺參股投資或合資新設集成電路制造業、半導體封裝及測試業、液晶面板及其零組件制造業、金屬切削工具機制造業、電子及半導體生產用機械設備制造業等五項。不過,陸資參股投資現有事業持股比率不得超過10%,合資新設事業,陸資持股比率需低于50%。
大陸方面對于投資現有面板產業持股不得超過10%頗有微詞,相關官員透露,第三波陸資開放討論時,也針對限制條件進行檢討放寬,但仍將維持有條件開放陸資來臺參股高科技規定。最后仍要由行政院拍板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