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4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努力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現就我市大力推進自主創新、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作出如下決定。
一、大力推進自主創新、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是推動廣州實現科學發展的重大戰略舉措
1.深刻認識推進自主創新、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戰略意義。大力推進自主創新、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是主導廣州全局和長遠發展的優先戰略,是提高中心城市綜合競爭力的核心基點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中心環節。自主創新是高新技術產業健康快速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和強大推力,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是自主創新的主要著力點和集中體現。以自主創新作為發展的生命線和靈魂,把廣州建設成為國家創新型城市和全國重要的高新技術產業基地,是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緊迫而重大的戰略任務,是城市未來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所在。必須把大力推進自主創新貫徹到現代化建設的各個方面,把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擺在重要戰略位置。
2.進一步明確總體思路。把大力推進自主創新作為科技發展的戰略基點和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的中心環節,以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傳統產業改造升級為重點,以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以優化創新創業環境為支撐,以建設創新人才隊伍為根本,加快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強化創新資源配置,進一步完善鼓勵自主創新和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政策措施、激勵機制、市場環境,強化區域科技中心城市的功能和作用,形成具有強大創新能力和輻射帶動功能的區域創新體系,培育龍頭企業和產業集群,力爭在若干高新技術重點領域實現重大突破,整體提升產業競爭力。
3.進一步明確發展目標和重點領域。
(1)發展目標。自主創新能力顯著增強,高新技術產業實現跨越式發展,廣州作為區域科技中心城市的功能和作用進一步強化,科技綜合實力位居國內大城市前列,率先成為國家創新型城市和全國重要的高新技術產業基地、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基地。形成一批布局合理、核心競爭力強的高新技術產業集群,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有較強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的大型高新技術企業集團。至2010年,全市專利授權量達到10000件,科技進步對工業經濟增長的貢獻率超過55%;高新技術產品產值超過4000億元,占工業總產值的比重超過33%。
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重點領域。重點發展電子信息制造和軟件產業、生物產業、信息服務和創意產業、數控裝備制造業;著力發展新材料產業、環保和新能源產業,大力推進數字家庭建設,使之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以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鼓勵重點產業加快高新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
4.進一步制定和完善高新技術重點產業發展規劃。在《廣州市科學技術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基礎上,完善和實施大力推進自主創新、加快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指導性意見。抓緊編制和實施若干重點行業、產業發展規劃和重大專項計劃,形成推進名牌戰略、專利戰略和標準戰略的總體實施方案。規劃協調重大高新技術產業項目,推動重點高新技術產業加快發展。(本部分工作由市發改委牽頭,市科技局、市經貿委、市信息辦、市知識產權局、市質監局等部門參與)
5.進一步優化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布局。按照“一核三極多個特色功能區”(以廣州科學城、天河軟件園、廣州國際生物島為中心,以電子信息和生物產業為龍頭的高新技術產業核心區;城市中心區信息服務產業集聚區、南部臨港高新技術產業集聚區、北部空港與物流相關的高新技術產業集聚區三個增長極;多個以各類國家、省、市高新技術產業基地為依托的高新技術產業特色功能區域)的產業總體布局,加強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建設。充分發揮國家級產業基地帶動作用,加快推進國家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國家軟件產業基地、國家網游動漫產業基地、國家生物產業基地、國家汽車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和國家醫藥出口基地建設,積極申報建設國家特色新材料產業基地、國家服務外包基地城市和國家數字家庭產業基地。拓展完善我市各類國家級產業基地空間布局。積極做好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土地儲備。在加強全市統籌的基礎上,積極引導各區、縣級市根據自身特點和優勢,做好本地域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建設各具特色的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形成市、區(縣級市)兩級互相銜接的產業布局。以龍頭企業為核心,延伸產業鏈條,促進產業集聚,形成優勢明顯、布局合理的產業集群。(本部分工作由市發改委牽頭,市科技局、市經貿委、市外經貿局、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市新聞出版和廣電局、市信息辦、高新區管委會等部門參與)
二、大力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強化企業在推動自主創新和發展高新技術產業中的主體地位
6.全面支持企業加強創新能力建設。推動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使企業成為研發和成果轉化的主體。完善創新鏈條,加強研發、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等環節的對接。加大財政投入對企業自主創新的引導和支持,通過直接投入、財政補助、貸款貼息、落實稅收優惠等多種方式,鼓勵企業加大研發和技改投入,建立研發機構,開展技術創新。對依托企業建立、經認定的市級以上技術中心、工程中心和國家工程實驗室,給予相應的財政資金支持。大力支持企業科技難題招標和招賢工作,對立項項目給予資金配套或經費補助。(本部分工作由市科技局牽頭,市經貿委、市財政局等部門參與)
7.著力推動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大力支持高新技術產業重點領域技術成果的產業化。加大運用先進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和產品的扶持力度。對我市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成效突出的企業給予獎勵。建立重大項目的知識產權審議認證制度,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項目,優先列入市重點建設項目計劃,享受綠色通道便利。(本部分工作由市發改委、市經貿委牽頭,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知識產權局等部門參與)
8.切實增強國有企業創新活力。激發大中型國有企業創新活力,加強技術創新、產品創新和管理創新。加大國有企業研發和技改投入。支持國有企業通過技術創新和改造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加大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力度。完善國有企業薪酬分配和激勵機制,采取股權(份)獎勵、期權分配、技術入股等方式對企業技術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予以激勵。完善國有企業考核體系,建立對國有企業及其經營班子在科技投入和技術進步方面的評價、考核和獎罰制度。(本部分工作由市國資委牽頭,市經貿委、市科技局、市信息辦等部門參與)
9.鼓勵支持科技創業和發展。放寬市場準入條件,鼓勵市內外各類法人和科技人員以技術等生產要素作價出資,或以收購、兼并、參股等形式對本市企業實施資產重組,創辦各類科技型企業。加大對科技中小型企業、特別是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支持力度,加快企業成長壯大。加大對民營科技型企業扶持力度。(本部分工作由市科技局牽頭,市經貿委、市國資委、市工商局、市財政局、市金融辦等部門參與)
10.做大做強高新技術企業。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的合作、并購與重組。根據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不同階段、水平和層次的需求,分門別類、有針對性地解決企業發展中的實際困難。大力實施創新型企業示范工程。創新型企業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或預期的知識產權。設立創新型企業示范資金,引導企業加大自主創新投入和加強創新能力建設,培育一批規模大、掌握核心技術與自主知識產權、競爭力強的創新型龍頭企業。對經評估認定的市級以上創新型示范企業和國家級創新型企業給予資助,重點加大對示范企業研究開發、產學研合作及人才隊伍建設的支持力度,并在融資等方面予以優先安排。(本部分工作由市科技局牽頭,市財政局等部門參與)
11.鼓勵和支持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安排專項資金實施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示范工程。加強對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統籌指導,對具有全局性、戰略性意義的重大技術或裝備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項目給予重點扶持。創新利用方式,優化引進結構,提高引進質量,鼓勵企業對引進技術進行開發和創新,形成自主知識產權。重視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與自主品牌建設的聯動,突出抓好名牌帶動的自主創新。(本部分工作由市經貿委牽頭,市外經貿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等部門參與)
12.加大政府采購促進自主創新的力度。優先購買自主創新產品。由科技部門會同綜合經濟部門做好本市企業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和上報的有關工作。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頒布的自主創新產品目錄定期編制《廣州市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目錄》,擬訂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的有關政策和操作辦法。預算優先安排購買自主創新產品。建立激勵自主創新的政府首購和訂購制度。制定有利于自主創新的政府采購招標文件指引和評審方法。(本部分工作由市財政局牽頭,市科技局、市經貿委、市信息辦等部門參與)
三、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健全多元化的創新投融資體系
13.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市和區(縣級市)政府要把科技投入作為預算保障的重點,確保財政科技投入穩定增長,全市財政科技投入占財政總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統籌協調市本級各類科技專項資金,實施若干重大專項,重點扶持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項目。自2008年起連續3年,市本級財政每年投入10億元以上,用于推進自主創新和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強化財政投入導向作用,以財政資金引導和帶動全社會對科技的投入,力爭到2010年全社會的研究發展投入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例超過2%。(本部分工作由市財政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科技局等部門參與)
14.落實稅收激勵政策。依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稅收優惠政策,貫徹落實國務院《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若干配套政策》(國發[2006)6號)關于稅收激勵的有關規定。加快實施激勵企業自土創新稅收政策。落實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扶持科技中介服務機構、鼓勵創業投資和社會資金支持自主創新活動等稅收優惠政策。對在本市設立的具有一定規模、在同行業中影響較大或對相關產業發展有較大帶動作用的創意企業總部,其境外管理服務、研究開發、投資和資產處置所獲得收益的所得稅本市留成部分,財政資金予以支持。(本部分工作由市科技局牽頭,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市財政局、
15.加強金融支持服務。積極推動科技資本市場建設,加大對自主創新與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支持力度。爭取國家有關政策性金融機構向廣州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創業投資企業發放軟貸款用于項目的參股投資,對廣州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所需核心技術和關鍵設備的引進提供融資支持,對廣州重大農業科技專項、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提供資金支持。利用專項資金、貼息、擔保等方式,引導各類商業金融機構對市級以上立項的高新技術項目積極給予信貸支持。鼓勵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質押業務。大力推動科技保險創新發展,支持保險公司開發與經營高新技術企業產品研發責任保險、出口信用保險、營業中斷保險等險種,加強對高新技術企業的保險服務。引導金融機構改善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金融服務。引導商業銀行與我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建立穩定的銀企關系。(本部分工作由市金融辦牽頭,市經貿委、市科技局等部門參與)
16.加快完善創業投資體系。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專項資金,通過參股、融資擔保、提供配套投資和獎勵等方式,吸引國內外、境內外資金、社會資金來我市開展創業投資業務。改革和完善國有創業投資企業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鼓勵國內外、境內外創業投資機構特別是國際投資機構來廣州設立創業投資公司或直接投資廣州的高新技術產業項目。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企業經認定可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允許創業投資企業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通過債權融資方式增強投資能力。在廣州科學城建設金融創新服務區,大力發展金融科技服務業。(本部分工作由市科技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金融辦、高新區管委會等部門參與)
17.建立和完善信用擔保體系。推動形成市、區(縣級市)兩級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支持擔保機構為高新技術產業和企業自主創新項目提供擔保,健全財政資金對融資擔保機構的風險準備金補助機制。建立擔保機構的資本金補充和多層次風險分擔機制。積極推動有實力的擔保機構開展再擔保、互助性擔保業務。通過引入國家開發銀行軟貸款等形式,增強商業性擔保機構的擔保能力。積極鼓勵社會資金和外資開展擔保業務。充分發揮廣州市融資擔保中心的功能作用。(本部分工作由市經貿委牽頭,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金融辦等部門參與)
18.優先支持高新技術企業上市和發行債券。支持高新技術企業通過上市和發行債券,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加快發展。積極推動高新技術企業進行資產重組、股份制改造設立股份公司,大力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境內外上市。加強協調,解決高新技術企業改制上市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加快辦理相關報批手續,為企業改制上市提供綠色通道。鼓勵已上市高新技術企業進行跨地區、跨行業并購重組。鼓勵已上市企業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已上市高新技術企業發行公司債券。支持廣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申報代辦股權轉讓系統試點園區。(本部分工作由市金融辦牽頭,市科技局、高新區管委會等部門參與)
四、構筑創新人才高地,為自主創新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提供智力和人才保障
19.強化各類創新人才培養。充分發揮國內研究型大學綜合優勢,加強科技創新與人才培養相結合,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創新人才培養機制。重點培養我市高新技術產業重點領域發展需要的工程技術人才和綜合型管理人才。重點領域緊缺人才的培訓費用,由政府、企業(單位)和個人共擔。通過項目資助方式,加快培養一批技術創新拔尖人才和創新團隊。重視創新型企業家人才隊伍的培養,每年選派并資助一批優秀的高新技術企業經營管理者到國內外著名院校或培訓機構學習培訓,著力提高我市高新技術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創新能力。(本部分工作由市人事局牽頭,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等部門參與)
20.積極引進各類創新人才。重點引進高層次創新人才。支持重大項目發展所需的人才引進,將引進項目與引進人才相結合,以項目資助帶動人才引進。統籌設立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于資助高新技術企業引進高層次創新人才以及重點高新技術領域緊缺人才的培訓、培養。用人單位引進高層次創新人才的住房貨幣補貼、安家費、科研啟動經費等費用,可依法計入成本核算。對重點培養和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給予專項資助,并提供科研條件和居住、生活便利。切實做好符合條件創新人才的配偶入戶、就業推薦和子女入戶、入學工作。(本部分工作由市人事局牽頭,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勞動保障局、市國土房管局、市公安局、市外辦、市地稅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等部門參與)
21.加大企業博士后工作站建設力度。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申請設立或與高校、科研機構共建博士后工作站。資助經國家批準設立的企業博士后工作站。加快建立一批創新型中小企業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對具備條件但受指標限制暫未設博士后工作站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根據項目需要招收博士或博士后人員從事科研工作,參照設站企業進行管理和享受優惠政策。提高進站博士后的科研啟動經費和期滿出站后在廣州市屬單位工作的資助費用。積極吸引出站博士后到我市工作。(本部分工作由市人事局牽頭,市科技局、市財政局等部門參與)
22.完善創新人才獎勵激勵機制。創新型人才可以其專利、發明、技術、資金等要素投資入股并參與分配,分配比例由受益單位與本人協商確定。科技人員設立科技型企業,注冊資本不能一次到位的,可在兩年內分期繳付。設立專利發明獎。提高科技獎勵標準,重獎對我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企業家、科技人員和組織。(本部分工作由市科技局牽頭,市知識產權局、市工商局等部門參與)
五、加快創新載體和平臺建設,完善區域創新體系
23.強化科技園區和國家級產業基地建設。按建設國家創新型科技園區、邁向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目標,加快廣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完善廣州高新區重點園區道路交通等基礎設施體系,實現科學城與城市中心區的快速交通連接。加快廣州高新區重點園區及周邊地區生活服務配套設施建設和科技支撐條件建設,完善配套服務綜合功能,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全面加快廣州國際生物島開發建設。將創意產業園區建設與中心城區“退二進三”結合起來統籌部署,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創意產業園區。整合現有各區、縣級市高新技術產業基地資源,支持建設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拓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空間。推進國家級產業基地、出口基地及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建設。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強化市級統籌,加強各級各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的互動和協作,推動廣州科學城與天河軟件園連片合作開發,實現功能互補、資源共享、聯動發展。(本部分工作由市發改委牽頭,高新區管委會、市經貿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新聞出版和廣電局、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市信息辦等部門和有關區參與)
24.加強公共技術創新平臺和資源共享平臺建設。圍繞我市自主創新重點領域和高新技術產業鏈,規劃和建設一批共性和關鍵技術創新平臺。加快廣州中國科學院工業技術研究院和中國科學院廣州生物醫藥與健康研究院的建設。支持和培育一批國家級和省級重點實驗室。爭取承接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規劃的地方布點,推進廣州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創意產業公共服務平臺、廣州數字電視政務平臺和移動數字電視公共信息化平臺建設。加強大型科學儀器協作網、廣州科技信息網等資源共享平臺建設,提高資源共享水平和使用效益。支持科技文獻、信息資源、成果轉化公共服務平臺以及生物種質資源庫建設。建立和完善高新技術公共技術創新平臺和資源共享平臺向企業和社會開放共享的體制機制。(本部分工作由市科技局牽頭,市新聞出版和廣電局、市信息辦等部門參與)
25.大力建設科技企業孵化器。鼓勵和支持海內外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投資主體創辦科技企業孵化器。積極推進國家級、省級骨干孵化器的建設和發展,提升服務功能。重點支持建立一批高新技術重點發展領域的專業孵化器。對經市以上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服務中心)給予資助。鼓勵各區、縣級市和高新技術產業園區依靠自身力量,因地制宜建設區域性孵化基地。(本部分工作由市科技局牽頭,市財政局等部門參與)
26.支持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發展。鼓勵發展與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相關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加快培育一批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建設市場化、社會化、網絡化的科技中介服務體系。支持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服務能力建設,提升科技中介機構服務能力和水平。發展區域性技術產權交易市場,積極對接區域性、全國性產權交易網絡,實現資源共享、信息聯網。經認定的技術產權交易機構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的有關優惠政策。對非營利性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給予政策扶持。充分發揮科技團體在推進自主創新、發展高新技術產業中的作用。構建社會化、網絡化生產力促進中心服務體系,引導其向專業化、規模化和規范化方向發展,為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提供專業化服務。(本部分工作由市科技局負責)
六、提高創新資源配置能力,積極利用海內外創新資源
27.加強產學研緊密合作。突出企業在產學研合作中的主導作用。引導和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共建研發機構,組建多種形式的戰略聯盟、產學研結合的研發基地,開展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充分發揮廣州地區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創新資源優勢,與重點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戰略合作關系。鼓勵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科技研發、技術咨詢和成果轉化等方面為企業提供服務,支持企業與重點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戰略合作關系。設立產學研合作資金,用于支持和鼓勵企業與境內外高校、科研機構聯合開展技術研發或共建研發機構,支持以企業為主體的重大產學研合作項目。(本部分工作由市科技局牽頭,市教育局、市經貿委等部門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