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吉林省恒一項目管理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長春市二道區文化體育局委托,對招標編號為2015HYZX1208的2015年城市社區文化中心(文化活動室)購置文化設備項目進行招標代理,該項目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采購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以資格后審方式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選定供應商。
二、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2.1采購編號:2015HYZX1208;
2.2項目名稱:2015年城市社區文化中心(文化活動室)購置文化設備項目;
2.3采購內容及數量:調音臺21臺、音箱84只、功放42臺、無線麥克風84 只、機柜21個、線材21套;
2.4技術參數:音箱:額定功率450W、 峰值功率 550W;功放:立體雙聲道模式;2×800W/8Ω.2×1200W/4Ω(具體參數詳見招標文件)
2.5采購預算:81.69萬元;
2.5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2.7用 途:開展文化活動;
2.8交貨日期:合同簽訂后15日內。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3.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3.2供應商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須有相關內容),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3.3供應商應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令和條例;
3.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投標;
3.6經檢察機關查詢三年內有行賄記錄的不得參加本采購項目;
3.7企業名稱不同但法定代表人為同一自然人的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采購項目的投標,如果出現上述情況應當作為同一個投標人計算(按照報名先后順序擇取)。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5年12月7日~2015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時間,下同),持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如果是經銷商,還應攜帶產品經銷授權代理,同一品牌只接受最先報名的經銷商)、稅務登記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開戶許可證、由檢察院出具的企業無行賄行為證明、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以上證件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到吉林省恒一項目管理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300人民幣,售后不退。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5年12月29日9時30分,地點為長春市普陽街1266號新碧麗湖酒店15樓會議室。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六、投標保證金
參加本項目的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前,應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或保函。
七、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東亞經貿新聞》報紙上發布。
八、聯系方式
采購人:長春市二道區文化體育局
地 址:長春市自由大路5379號
聯系人:王乃芳
電 話:0431-84648916
采購代理機構:吉林省恒一項目管理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長春市綠園區普陽街1266號新碧麗湖酒店15樓
聯系人:李陽
聯系電話:0431—85670001-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