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LED大屏幕廣告越來越多地出現在山東省青島市的各交通干道,增添了這座城市的時尚和繁華。但是,有些大屏幕發出刺眼的強光,影響了過往車輛和行人的視線,分散了駕駛員的注意力,帶來巨大的安全隱患。”近日,青島三聚成有限公司董事長于殿香等10余名青島市人大代表建議規范戶外LED電子屏。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廣告法》和《青島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對于近兩年才出現的LED大屏幕廣告這樣的新生事物并沒有做出規范。而且,因為電子屏沒有設置在道路上,未違反交通法規,所以交警對此也束手無策。
親身體驗:強光刺眼成安全隱患
“最影響視線的就是青島市萊陽路上的電子屏。”于殿香認為。
萊陽路是自西向東的單行線(公交車可以雙行),是一個急轉彎道路。幾十平方米的超大電子屏在緊挨馬路的轉彎處設置,電子屏西側是一個公交車站點,有近10個班次的公交車在此停靠。兩個站點之間,是一條供行人通過的斑馬線。
記者與朋友駕車對馬路上的頭號“殺手”——萊陽路的戶外電子屏進行了親身體驗,記者大老遠就發現了這塊忽明忽暗、色彩變幻的巨型電子屏,柏油路面被電子屏照得白亮亮的,記者的眼睛被它刺得很不舒服,對面人行道、前面的車以及對面駛來的公交車都變得模糊起來。記者不得不快速眨巴雙眼,來適應強光的刺激。
“電子屏的光感覺比汽車緊急開啟大燈的光還強好幾倍,路過這里可得小心。”朋友叮囑。
“站在公交車站牌下,連我都感覺晃眼,更不用說迎面而來的駕車司機了。每次路過這里的斑馬線我都非常緊張,害怕司機眼花時不小心撞到我。”正在旁邊等候公交車的王女士不無擔憂地說。
記者從青島市交警部門了解到,萊陽路是青島市區東西兩大交通命脈之一,每小時有三四千輛車從此經過。電子屏下的公交站點也是青島市的大型站點之一,人流量很大。“并且,電子屏旁邊是青島市海軍博物館,是青島沿海主要的旅游景點之一,每年游客絡繹不絕。這么多的人流,都要受這個電子屏的影響。”交警說。
記者了解到,在青島,除了萊陽路的這塊電子屏,福州南路南端、香港東路麥島段、高雄路等處的戶外電子屏也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交警說法:我管不了,但可以提建議
“既影響視線,又分神。”青島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宣傳處副處長周江波認為,“但是,戶外電子屏是一個新生事物,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廣告法》以及青島市頒布的地方法規、條例沒有對這種光污染做出界定,我們交警部門確實對此無能為力。”
“但我們可以對道路交通安全問題提出建議。”周江波認為,“設置戶外電子屏,傳媒廣告公司可以借鑒青島國際新聞中心旁邊的電子屏,把電子屏設置成45度角,有足夠的高度。只讓過往行人欣賞,無需行車司機注意,既美化了城市,又傳播了信息,還不影響司機駕車。”
“汽車大燈只是一瞬間,然而電子屏卻連續刺激你好幾秒鐘,不刺傷眼睛才怪呢。別看很快會恢復,但交通事故的發生往往就是零點零幾秒的時間。青島市一年發生交通事故達數千起,其中車輛追尾事故占了1/4。千萬不要放任電子屏這樣的交通隱患不管,戶外電子屏的設置位置和光亮強度管理確實應該提上議事日程了。”周江波說。
主管部門:新生事物尚無法可依
記者了解到,戶外廣告的主管部門是青島市建設委員會下屬的青島市戶外廣告聯合審批辦公室。據他們稱,目前他們審批戶外大屏幕廣告依據的是《青島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和2006年發布的《青島市戶外廣告招牌標識設置技術規范》,兩個法規都沒有對光線做出相應規定。同時,記者也了解到,對于戶外電子屏這個新生事物,環保部門也沒有具體的法律規范。
“我經常到國內外一些大城市考察,發現很多城市一般把戶外大電子屏安置在廣場等開闊區域,比如上海市大都安置在沿江區域,安置在交通要道旁邊的情況少之又少。建議有關部門借鑒此類做法,不要再讓它成為馬路隱患了。”于殿香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