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報昨日報道了居民皮膚患病疑與LED顯示屏太亮一事。昨日,記者從市城管局方面了解到,LED戶外顯示屏已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今年內將出臺相關法規對LED顯示屏進行規范管理。
昨日上午,多位市民致電本報,抱怨其多年來深受光污染困擾。市民陳先生表示,盡管到目前為止沒有百分百的證據顯示,他的皮膚病是因為家門口的LED顯示屏引起,但夜間長期受光線照射,對他造成一定影響。
市民劉女士說,她屬于睡眠易受干擾人群,幾年前,小區附近夜間景觀工程越來越亮,光線隔著厚窗簾仍能照射進來。幾個月后,劉女士便感覺夜間經常性失眠、晨起乏力,她不得不在窗簾中加了一層不透光的幕布。
昨日下午,記者聯系市城管局燈光環境中心。該中心燈光部一名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從去年11月起,燈光部內部工作人員已開始實行一套方案,嚴格控制新申請設立的LED戶外顯示屏。該名負責人說,該方案對新設立的LED顯示屏的亮度、設置方位、開啟時間等都有明確規定,比如居民區設置距離要在約200米開外、夜間須調低亮度、晚上10點以后要關閉顯示屏、不能播放聲音、動畫切換時間須在15秒以上等。
該名負責人說,除對LED顯示屏有一套管理辦法外,市城管局燈光環境中心還有一套控制性規劃,將LED顯示屏的設置區域分為三大類:一、適當設置區,如華強北、東門步行街等商業地段可適當設置,不過每個片區還設有總量控制。二、限制性設置區,如交通主干道來車方向不能設立等。三、禁止設置區,自然保護區、生態公園、居民區等則完全禁止設立LED顯示屏。
燈光部該名負責人表示,該套管理辦法及規劃,目前只限內部試運行,并未正式發布。具體細則仍在制訂當中,有望在今年內出臺正式文件,對LED顯示屏進行具體、細化的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