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統一的技術標準之前,各地擅自進行的移動電視實驗和推廣都是被禁止的。昨日,國家廣電總局下發《國家廣電總局辦公廳關于規范移動數字多媒體廣播技術試驗的通知》,為此類行為頒下禁令。
《通知》指出,各地通過廣播電視覆蓋網可以開展移動數字多媒體廣播業務,但必須是在有了統一的技術標準之后,而相關的技術標準將由國家廣電總局在北京、上海、廣東三地技術試驗的基礎上于近期頒布。
國家廣電總局此次所說的移動電視,是指各地廣電系統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向手機、MP3、筆記本電腦等多種小尺寸屏幕便攜式終端提供的電視節目和信息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