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杭州的林女士向本報反映情況,她花了近兩萬元買的液晶電視每年都得換照明燈,否則就不能使用成了擺設。而且由于目前我國液晶電視還游離于國家“三包”規定之外,所以每次的換燈費用還得自己掏。
記者在采訪過程中了解到,像林女士這種情況絕非個案,北京、江西、四川還有珠海等很多省市都出現過類似現象。
專家認為,這主要是由于國家液晶電視質量標準缺失引起的,但其背后深層次原因還在于技術的不成熟。所以專家建議,消費者在購買時一定得謹慎。
對于液晶電視問題頻出而且保修混亂現象,有專家表示,主要是由于國家對液晶電視包括等離子電視沒有統一的三包規定,一些廠家也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往往自定規矩,如液晶顯示屏或等離子顯示器的保修期是一年。如果一年以后出現問題了,消費者要求進行三包,廠家就會以超過三包期為由要求收取費用,費用少則幾千元多則上萬元。
據了解,根據我國1995年頒布實施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即俗稱的“三包\"規定)中,明確規定了黑白電視機和彩色電視機均列入了“三包”產品目錄,整機“三包”期為1年,主要部件“三包”期為3年,但同時注明了“主要部件”指“顯像管、行輸出變壓器、高頻頭、集成電路”等。然而,這些部件都僅限于顯像管電視機。
“現行高端彩電的‘三包\'規定沒有隨著產品技術的發展及時作出調整。”飛利浦浙江區銷售和市場經理張波告訴記者,彩電“三包”方案主要針對傳統的顯像管電視,而對液晶、等離子等高端電視售后服務的規定仍是真空狀態。
據介紹,目前各廠家的高端電視保修方案較為混亂,除一些品牌電視整機和主要零部件保修3年之外,有些品牌產品則是整機保修1年,主要零部件保修3年,也有部分品牌產品的整機和主要零部件都僅保修1年。
但上述專家認為,廠家自定這種規矩沒有法律依據。在國家正式的規定沒有出臺的情況下,這些問題應該比照國家四部委關于彩電的一個規定,也就是說顯示器出現問題應該按三年進行保修。
中國家用電器維修協會副秘書長郭赤兵也認為,這固然與液晶電視維修游離于國家“三包”規定之外有關,但其深層次原因還在于液晶等離子電視的技術并不成熟,而且國家對于它們也沒有質量標準,尤其是國內技術絕大部分都引進于國外,這樣操作起來就更難;現在的廠家都是按照自己的標準制定維修保修期,這樣就把質量風險轉移到消費者身上。郭赤兵還建議,消費者在購買這些產品時一定要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