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防止"掉包"事件
很多消費者在購買平板電視的時候,不是自己太忙就是賣場忙不過來,選好之后讓商家送貨上門的不在少數。然而就是這樣一個本身應該是為消費者行方便的舉措,如今也開始變質了,送貨上門之后發現被掉包的情況時有發生。宋先生在去年十一期間購置了一臺長虹LT3212液晶電視,當時在選購的時候是看中了這款液晶采用的面板,根據銷售人員的介紹,是采用的LG飛利浦面板廠生產的第七代硬屏,而且當時這位消費者看過了樣機,從液晶面板上的像素點分辨,的確是LG飛利浦的硬質屏,由于當時無現貨,宋先生就付款開了發票等待送貨。
幾天以后貨送到,技術人員來安裝并驗貨,但是這位消費者卻發現,送來的機器型號與樣品完全一樣,但液晶屏幕的像素點已經變了。經過鑒定,送來的電視液晶屏確實不是LG飛利浦的屏,但廠商拒絕退貨。另一位消費者同樣反映遭遇掉包事件,今年元旦假期他選購了一臺上萬元的某知名品牌的液晶電視機,商家按約定上門送貨。然而打開包裝后發現,電視機上的條形碼和編號與包裝箱不一致,再仔細檢查,機殼上有陳舊痕跡。這位消費者當即要求換貨,并且向消協尋求援助,后來經過消協調查,實際上送上門的電視機是樣機,因為代理商暫時缺貨而不得不以樣機冒充新機送貨。而當地的消協反映,去年接到的家電投訴中,有10多起都是由于商家擅自掉包引起的。
像這種掉包事件不僅發生在商家送貨上門的過程中,有些消費者交款離開那么一會兒也被掉包的情況也有存在。通常情況下,商品掉包的情況以需要商家送貨的家電產品居多,特別是在春節、五一和國慶等銷售旺季的時候。因此在這里要慎重提醒消費者,千萬要看好自己的東西,從測試完成到封箱送上車,都不要讓它離開你的視線,不要給那些心懷不軌的商家以可乘之機。目前像平板電視這種大宗家電送貨上門一般是兩種形式:一是由商家配送貨部門按約定送貨,這種情況發生掉包相對較少;二是由產品代理商按經銷商的通知送貨,掉包問題最容易出現在這種方式中,消費者尤其需要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