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能日前宣布, 關于與美國Nano-Proprietary公司間的SED面板專利訴訟的公開審理已于2007年5月3日結束。此次公開審理中,陪審團判決認為:“Nano-Proprietary公司在經(jīng)濟方面沒有蒙受任何損失,無權接受損失賠償”。
不過,07年2月的中期判決則認為:“佳能違反了授權協(xié)議,Nano-Proprietary公司有權終止與佳能的授權協(xié)議”。如果預定07年5~6月進行的一審判決維持這一判決的話,佳能將“很難接受,并預定提起上訴”。
“本公司擁有重要專利的事實不變”
另一方面,Nano-Proprietary公司在公審結束后發(fā)表說:“包括佳能在內(nèi)的任何公司,如果想要銷售采用了電子發(fā)射顯示器的電視機,都有必要經(jīng)過本公司的授權。本公司擁有重要的知識產(chǎn)權這一事實不變。”
另外,Nano-Proprietary此前曾主張,佳能除違反授權協(xié)議外,還非法把授權范圍擴大到了東芝等其他日本廠商,認為這屬于欺騙行為。而對于欺騙行為的主張,佳能公司透露“(Nano-Proprietary公司)在公開審理中取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