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電報道,韓國LG電子于美國時間6月18日向美國德克薩斯州東部地區聯邦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日立制作所、日立制作所美國法人、以及富士通日立等離子顯示器停止對等離子驅動技術和結構技術等專利的侵害行為,并予以賠償。
據悉,在此次訴訟之前,自05年開始日立和LG便一直在對等離子專利問題進行交涉。不過,由于兩公司對專利價值的評價互不相同,導致談判破裂。日立4月23日向美國德州的地區法庭提交了訴訟,控告LG電子及其美國公司,稱這家韓國企業侵犯了自己在等離子顯示方面的專利,要求LG對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并永久禁止LG等離子顯示器(PDP)產品在美國銷售。
為回應4月23日日立提起的專利訴訟,LG提起了此次訴訟。LG在訴訟中,要求日立停止對其持有的PDP驅動技術、結構技術等7項PDP技術的專利侵害行為,并要求日立對此前一直使用的PDP技術予以賠償。
LG從1990年開始PDP技術的研究,已于1996年在韓國國內外注冊了PDP驅動技術和外殼結構技術等約2300項PDP專利技術。目前,還有約6000項PDP專利正在申請之中。LG電子對外宣布,“在包括北美和歐洲在內的全球液晶市場上,韓國廠商具有很強的競爭力,為對此進行牽制,日本廠商不斷提起專利訴訟。LG表示,計劃以注冊的專利和已申請的技術為依據,積極地展開應對”
不管是日立起訴LG還是LG反訴日立是否成立,或者結果如何,這對我們來說并非重要,對中國企業來說都應該看到專利技術和核心技術的重要性,國內企業也因為很多專利問題被國外企業起訴,或者要交巨額的專利費。我們首先要加大核心技術的研發,并且要注意知識產權的保護。像LG電子光在等離子領域就擁有幾千項專利技術,這絕對是值得我們深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