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商店買東西,消費者交錢,商家交貨并開據憑證——發票,本是現代經濟生活中天經地義的事,連小商小販都知道如此行商。但筆者偏偏遇上了買東西交了錢,也拿到了貨,但商家就是遲遲開不出發票的怪事,而且找其理論,商家銷售人員還振振有辭,甚至惡語相加。有人會說,這肯定是小商鋪干的事,錯了!這個商家不但不小,而且世界知名——松下電器公司。且看事實如下:
7月上旬,經過初春非典的“洗禮”,筆者和許多北京人一樣,在家的時間越來越多,看電視的時間越來越長,買一臺好電視的緊迫感也越來越強。經過多方比較,筆者咬牙選定了價格昂貴,但品牌很響的松下等離子電視機。
選好了電視,下一步就是在哪買了。筆者生性謹慎,決定在松下電器公司的專賣店購買,覺得踏實。7月10日,筆者來到北京最負盛名的商業中心——北京東方廣場,在“松下影音潮流形象店”里購買了一臺等離子電視機,售價38990元。沒想到,堵心的事也由此而來。
7月12日,松下公司的安裝人員和“松下影音潮流形象店”的銷售人員帶著新電視機一同來到筆者家里。一陣忙活之后,一臺畫面色彩艷麗的等離子電視機安裝完畢。等到筆者交完了錢要發票,銷售人員卻告知:“現在沒有,要等20天以后才能拿到”。筆者心理暗暗一驚!到哪買東西都是當場開發票,松下電器這么大的公司能沒有發票?是不是遇到冒牌貨了。再轉眼一看,電視機色彩艷麗不會是假,安裝人員都帶著松下公司的名牌也不會有詐,東方廣場的“松下影音潮流形象店”更不會是一家“野雞店”,筆者也就打消了“雜念”,認為這可能僅僅是商家管理方面的一個小失誤。最后,只能相信銷售員“20天以后準能拿到發票”的承諾,并拿到了一張連銷售單位財務章都沒有的“銷售小票”作為購貨憑證。然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松下方面就不怎么好“自圓其說”了。
——8月2日,按照銷售員的承諾,筆者來到“松下影音潮流形象店”。銷售員一臉茫然地說:還在辦理之中,請耐心再等幾天。筆者沒轍,只有打道回府。
——8月8日至20日,筆者耐心地3次致電銷售員要發票,每一次銷售員都找理由搪塞,最后一次居然騙筆者說:“公司去買發票的人已經在路上了,馬上就能拿到,拿到就給你打電話。”這一等又是七八天。
——8月29日,筆者強壓心中怒火,再一次致電銷售員,要求馬上把發票送到,否則將向有關部門投訴。而這名世界知名企業——松下電器公司的銷售員竟然惡狠狠地說:“你愛告誰就告誰,告誰都沒用。”聽到這,筆者差點一口氣沒喘上來!
至此,筆者的這張發票已被沒有任何理由地拖欠了46天!而且,在此期間,沒有一位松下公司的員工給過筆者一個理由;或打過一個電話,表示一下歉意。
氣憤、無奈之余,筆者趕緊向深諳經營之道的朋友請教。朋友聽完經過后,反到“罵”了筆者一通:買東西這么長時間拿不到發票,你真是“笨蛋”,換了別人,早把松下告上法庭了。
“罵”的好!“罵”得筆者生氣、窩火,也開竅!
細思量,筆者一介書生模樣,不能吵也不會鬧,只有告。于是——8月29日17時,筆者拿起電話,向“松下電器‘中國’有限公司”服務熱線——8008100781投訴。要求松下電器公司在30日之前:要么送來發票;要么把電視機拉走,退錢給筆者。并告知了銷售商店名稱、銷售員姓名及手機電話號碼和筆者的聯系方式。但時至31日20時,筆者24小時開機的手機沒有接到松下公司任何信息!
交涉沒用,告狀沒音,只有拿起筆。發票對商家的經營活動來說,是最基本的要素;對消費者來說,是對合法擁有貨品的唯一、最重要憑證。換句話說,沒有發票,今天有人指證筆者家里的電視機是偷來的,筆者都拿不出合法擁有的證據。
筆者認為,松下公司的上述行為從小處說,是公司管理方面的“漏洞”和“失誤”;從大處說,松下公司這樣做,可能涉嫌非法經營、涉嫌偷稅漏稅、涉嫌……
這是一位普通消費者遭到不公正待遇后,無處申冤、發自心底的聲音。我要求松下電器公司必須給消費者一個“說法”。(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