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廣電總局公布了《關于加強以電視機為接收終端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要求通過互聯網連接電視機或機頂盒等電子產品向電視機終端用戶提供視聽節目服務,必須取得《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該規定的出臺一時間把“互聯網電視”這種新型產品再次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關于“廣電總局‘封殺’”網絡電視的消息不脛而走。那么為什么網絡電視讓廣電總局如此著急呢?
細品廣電總局關于“網絡電視”內容商必須取得《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的規定,讀者可以發現這一規定其實對現有任何一臺網絡電視都無影響。因為,現有網絡電視產品多采用內容由合作伙伴:一家網絡公司提供的方式運營。而像搜狐、新浪、PPS這樣的網絡視聽內容提供商早已經取得了《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不存在受到廣電總局新規限制的問題。
廣電總局新規只對那些“希望通過網絡電視進入內容產業”的新手有效。《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的頒發要求企業必須具有屬于“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單位”的苛刻條件。這一規定無意將更多有意通過網絡電視“創業”的人擋在了門外。
為什么廣電總局要擋住這些人的“財路”呢?知識產權保護和內容監管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更重要的原因是目前國內視頻網站行業已經相當混亂,計算各地電視臺擁有提供網絡視聽節目權限資質或者潛在擁有這種資質的企業不限數百家:甚至有人給出了400家的數目。而據專家分析,在網絡互聯互通的技術特色下,這些企業最終能生存下來的不會超過幾十家。
“現有企業絕大多數都要死掉”,這才是廣電總局設置很高的門檻,限制新興企業進入該領域的原因。這一做法也可以理解為廣電總局有意通過政策引導減少該產業的重復投資和資源浪費現象,在根本上為國內視聽產業在三網融合背景下的發展找到一條正確的道路。
“廣電總局新規將顯著減慢網絡電視普及的速度”,一位網友評論指出。而在筆者看來這種放慢速度的措施本質上“好事”。首先,網絡電視自身的技術尚不成熟、產業剛剛起步,多摸索、多嘗試對消費者、廠家、行業三方都有利。第二,如何平衡內容制造和內容播放產業將得價值收益也是網絡電視成熟前必須解決的問題。
目前,互聯網視聽內容供應商絕大部分不具有自主“創造”內容的能力,其采集的電影、電視劇、綜藝節目、新聞節目、體育節目等內容,大多數來自電視臺、電影公司等傳統內容廠商。如果沒有網絡電視,作為內容制造者的電視臺授權網絡平臺播放他的節目,與其在電視上展開的節目播放“互補性遠大于競爭性”;一旦消費者能夠通過網絡電視這種產品在電視上欣賞這些網絡內容,則電視臺對網絡內容供應商的授權與其自己在電視上播放同樣內容的權利“競爭性遠遠超過了互補性”——這期間就產生了一個利益重新分配的問題。
對于網絡視聽節目供應商,新近引入的節目內容必須考慮獲得在網絡和電視上同時播出的“授權”;原有價目授權也需要在擁有網絡播出授權的基礎上獲得“電視上播出”的授權。這種授權的獲得不僅是為了迎合新產品的出現,也更是為了避免日后內容商與供應商之間的糾紛。
而對于電視臺、電影廠商這樣的傳統內容制作者,在出售視聽節目給網絡視聽服務提供商的時候必須認真考慮這些內容會出現在普通電視機上,搶奪電視臺收視觀眾的情況。在電視臺不能提供更多差異化體驗的背景下,這會對電視臺的收視率產生重大影響,進而影響其廣告收益,并最終影響整個廣電產業的收益構成情況。
正式網絡電視最未來廣電行業利益價值分配的巨大影響導致了廣電總局作為核心監管部門采取“每一步都力求小心謹慎、力求完美”的策略制定相關的指導政策:本質上,廣電總局的新規在于進一步規范網絡視聽產業的發展,并協調好新產業與傳統視聽內容商之間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