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價12000多元的液晶電視,原本保修期只有1年,但如果再花650元就可延長服務至三年,花這個錢值得嗎?”昨天(11.27日),市民楊先生在購買液晶電視機時遇到了是否購買家電延保服務的難題。
對于延保服務,市民既陌生又熟悉,因為早在1998年,我市就有家電賣場推出了這項服務,但一直不被市民看好,而且延保服務在國內也尚無標準,要求延保的消費者寥寥。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從12月1日起,《家電延保服務規范》試行,防范服務風險成為其中的一個關鍵,一時間,家電延保服務又成了家電賣場促銷的一大“亮點”。
家電延保服務
成賣場新“熱門”
“延長10年保修”“家電延保,維修無憂”……記者在多家家電賣場看到,一些商家針對自己的產品推出了年限各異、價格不等的延保服務。
一臺價格為3560元的洗衣機,延長一年的保修期為120元,兩年為195元,三年為295元。一臺售價為3099元的液晶電視,延保1年支付費用150元,延保兩年收費240元,延保三年收費400元。記者發現,家電的延保年限多數為1~3年,最長時間為10年,產品涉及空調、電冰箱、洗衣機、電視機、電腦等各類大宗家電。一般來說,產品價格越高,需要繳納的延保金額也越高。
參加家電延保,消費者究竟有多少受益。創維電器銷售人員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一臺售價8200元的液晶電視,如果“三包”期過后主板壞了,維修時算上材料費、修理費、零件費,價格在1800元左右,但消費者如若購買了3年期的延保服務,只需多付800元就可以了,而延保費用在400元左右。
“延保期”和“三包期”
服務并不一樣
家電延保聽起來很劃算,但一直以來延保服務投訴較多。市民李先生家的美的雙門冰箱是4年前買的,由于價格很高就花了300元購買了3年的“延保”服務。前年,冰箱出現故障,他聯系了美的廠家維修點,原以為“延保”期內能享受三包期內一樣的服務,誰料廠家還是向他收取了修理費。
“‘延保期’和‘三包期’服務其實并不一樣。”紹興美的經銷點售后服務負責人林先生向記者解釋,家電延保服務在紹興已有好幾年了,但一直不太規范,大多是賣場為促進銷售推出的增值服務,與廠家無任何關系,消費者所購商品在“延保”期內出現故障需向銷售商報修,由銷售商聯系維修才能免費。
記者了解到,為避免類似的消費糾紛,美的、格力等家電廠家在2000年左右就推出了“十年保修”的服務,也就是廠家的“延保服務”,讓消費者不用再“花錢買服務”。
《家電延保服務規范》
下月起試行
為規范家電延保服務,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從12月1日起,《家電產品維修服務業管理辦法》試行,將延保服務納入管理范圍,明確規定,提供延保的一方必須與消費者簽訂延保服務合同,且應按照保險法等相關規定,向有合法保險資質的保險公司投保。
同時還要求家電延保服務提供方需在企業內部設立專門維修賬戶,并通過向保險公司投保的方式,防范延保帶來的風險。
興紹律師事務所的許銘律師提醒消費者,購買“延保”服務時,一定要簽訂延保服務合同,將所購電器的重要部件如液晶屏、主機等延保維修內容詳細寫明。另外,還可對家電損害鑒定作出要求,可由法定檢測部門作為第三方鑒定機構,而不是由商家維修人員說了算,因為不少家電延保服務中不包含由于人為使用不當造成破損的情況。另外,因為家電使用年限一般都較長,所以要妥善保管好發票和延保服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