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下午消息,針對蘋果代理律師日前發布的律師函,深圳唯冠今天也發布聲明進行回應。深圳唯冠表示,蘋果的律師函存在大量不實陳述,已經嚴重侵犯了公司及關聯方的名譽權和隱私權。
聲明稱,金杜律師事務所在香港高院尚未就iPad商標權做出正式宣判的情況下,妄下結論,違反了中國律師法規的律師應有職業道德。
同時,深圳唯冠董事長楊榮山也發布了一份說明函,就上周五在iPad商標維權會上所說“唯冠深圳公司對出售iPad商標一事毫不知情”的說法作出說明。
楊榮山表示,“我本人得到下屬的報告內容,均是指出是臺北唯冠的iPad商標,我的認知里從來就沒有出售中國大陸(iPad)商標的事。”
他還表示,“我所說的深圳唯冠不知情就是指我本人、唯冠深圳董事會及管理層、資產監管費均不知道有出售唯冠深圳iPad商標這件事。”
2月20日,新浪科技獲得一封。在律師函中,蘋果指出,“深圳唯冠對商標轉讓毫不知情”等言論失實,深圳唯冠全程參與了iPad中國商標轉讓。
律師函中顯示了深圳唯冠參與iPad商標的過程,并列出了一些細節。比如,最初溝通iPad商標轉讓協議的員工都是深圳唯冠員工;深圳唯冠法務部總監麥世宏曾簽署iPad國內注冊商標的轉讓協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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螞蟻和大象的較量——iPad商標爭奪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