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故障”這四個字值多少錢呢?對于最近一次使用這一術語的某電商網站,這可能是一個價值幾十萬、數百萬、甚至千萬的托詞。
7月18日零時,某網站一大型打折促銷活動開始,一款原價15999元的65英寸彩電引發瘋搶:原因是這款彩電被官方標上“限時促銷”價1500元(滿千元還降100元)。不及一成的價格自然引發熱購。但是對于搶購到的消費者,卻是好景不長。18日上午,促銷方單方面取消該款彩電的所有訂單(其中包含付款成功和貨到付款的)。官方解釋是“因網絡故障,導致商品價格錯誤”。此舉引發大量消費者的不滿。
商家在促銷活動中,個別產品超低價銷售、賠本銷售本身很正常的聚攏人氣的行為。例如,國內某知名電商平臺的促銷區,經常以8.8或者19.9這樣的價格,促銷一些幾十元、數百元、甚至數千元的產品。這類促銷活動,往往是商家“人氣”戰略的組成部分。并成為商家整個促銷活動能夠順利進行和盈利的有效手段。
常言道,無利不起早。商家不會做賠本的買賣。但是,在最近這場彩電促銷案例中,商家卻在成功聚累了人氣之后,打出了退堂鼓。商家的理由僅僅是“網絡故障”。是何故障、如何發生、誰應該對故障負責,真的是網絡故障而不是人為失誤嗎?這些問題無從知道答案。
清晰的事實是,促銷活動期間商家占據了大量預定了該產品的消費者的現金、促銷活動因為此事件也聚集了更多的人氣價值、單方面決定終止交易后,對很多歡欣的消費者產生了情感上的傷害。以消費者的視角和利益看,對于已經成功預定的消費者,尤其是那些已經成功付款的消費者,商家的行為無異于單方面撕毀合同。
的確,電商、網絡交易平臺,不同于線下實體交易。國內,乃至國際上對于電商行為的立法都處于“遠落后于市場發展”的階段。在這樣的背景下,類似行為很難找到具體的案例或者法條來進行約束。但是,這不應該成為強勢方隨便一個“網絡故障”就可以“撕毀”合同的理由。
對于那些不可控和不可抗的網絡故障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商品信息標示錯誤的,消費者自然能夠理解,法律也支持這等情況下“既有合同無效作廢”的雙方權利。但是,更多時候,疑問的本身卻是:消費者并不可能知道,故障是什么?是人為的嗎、是可控的嗎,還是其他類型的。
以此案例看,一次周章不小的促銷活動,那么多的信息只有這一個出現了問題。將此簡單的歸結為網絡故障,很難令人接受。但是這條理由又是這么的好用。大多數消費者只能接受商家1000元消費券的所謂補償——這樣的補償按理講已經不少,也不枉消費者半夜起來搶購一遭了,消費者也不能在去說“店大欺客”的話。
但是,那句“網絡故障”的解釋還是令人不滿。是什么問題,直接說出來即可。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在補償之后,消費者還是應該有一個“真正的知情權”。切莫在電商時代,讓一句“網絡故障”成為萬金油:今日這些事例強大、注重聲譽的大電商,會給予消費者必要的補償;但是難保在電商市場火速發展背景下,更多的中小業者以此為“根本理由”,隨意取消訂單、撕毀合同。
因此,敢于公示“所謂故障的細節”與促進相關領域的立法,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利益、規范電商市場的行為、保障交易雙方的知情權,都是同等重要的事情、在這方面“大電商”應當起到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