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之規定,上海滬港建設咨詢有限公司受委托,對閔行區人民法院大法庭、四樓會議室信息化等改造項目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投標采購,特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合格的投標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
2、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辦法》已登記入庫的供應商。
3、其他資格要求:
3、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及相應的經營范圍; 4、計算機系統集成資質叁級及其以上資質 5、具有電子和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其以上資質。 6、投標單位必須提供主要產品對本項目的廠家授權函(至少包括大法庭投影機、LED屏幕、信號處理系統、數字音頻處理器)。
二、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閔行區人民法院大法庭、四樓會議室信息化等改造項目
2、招標編號:SHXM-00-20160901-9464(代理機構內部編號:)
3、預算編號:12-16-5549801
4、項目主要內容、數量及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詳見招標文件
5、交付地址:上海
6、交付日期:合同簽訂之日起后60日歷天。
7、采購預算金額:2975765.39(國庫資金:2975765.39;自籌資金:0)
8、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情況:
三、招標文件的獲取
合格的供應商可于2016-09-02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6-09-09截止,登錄“上海政府采購網”(http://www.zfcg.sh.gov.cn)在網上招標系統中上傳如下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加蓋單位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計算機系統集成資質叁級及其以上資質(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具有電子和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其以上資質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5、投標單位必須提供主要產品對本項目的廠家授權函(至少包括大法庭投影機、LED屏幕、信號處理系統、數字音頻處理器)。
合格供應商可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下載招標文件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參加投標。
凡愿參加投標的合格供應商應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按照規定獲取招標文件,逾期不再辦理。未按規定獲取招標文件的投標將被拒絕。
注:投標人須保證報名及獲得招標文件需提交的資料和所填寫內容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標人遞交虛假材料或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投標人承擔。
四、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1、投標截止時間:2016-09-27 10:00,遲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2、開標時間:2016-09-27 10:00。
五、投標地點和開標地點
1、投標地點:上海市徐匯區宛平南路381號
2、開標地點:上海市徐匯區宛平南路381號。屆時請投標人代表持投標時所使用的數字證書(CA證書)參加開標。
3、開標所需攜帶其他材料:
詳見招標文件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變更我們會通過“上海政府采購網”、“”通知,請供應商關注。
七、其他事項
詳見招標文件
八、聯系方式
采購人: | 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 | 采購代理機構: | 上海滬港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
地址: | 閔行區雅致路99號208室 | 地址: | 徐匯區宛平南路381號 |
郵編: | 201199 | 郵編: | 200031 |
聯系人: | 曹銀榮 | 聯系人: | 王林 |
電話: | 64120000-5061 | 電話: | 15317628228 |
傳真: | 64120000-5061 | 傳真: | 62835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