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晚間,天馬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財政和國資監管局《關于撥付天馬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貼息支持補助資金的通知》,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財政和國資監管局向公司撥付借款貼息支持補助資金6,394.44萬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上述補助款項。公司所獲政府補助與日常經營活動相關,具有可持續性。
補助的類型及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16號—政府補助》的規定,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取得的、用于購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長期資產的政府補助;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除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之外的政府補助。公司本次收到的借款支持補助資金屬于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補助的確認和計量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和公司會計政策的相關規定,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用于補償已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成本;用于補償以后期間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的,計入遞延收益,于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確認期間計入當期損益或沖減相關成本。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按照經濟業務實質,計入其他收益或沖減相關成本,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計入營業外收支。
公司本次收到的借款支持補助資金屬于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用于補償已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或損失,應在當期沖減財務費用。
補助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上述補助在當期沖減財務費用,預計增加2021年度利潤總額6,394.44萬元人民幣(未經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