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公司資產質量、擴大資產規模,充分發揮協同效應,增強公司的競爭力和持續經營能力,促進公司的長遠發展和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公司擬以發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對方購買晶瑞(湖北)微電子材料有限公司76.0951%股權。
本次交易方案為上市公司以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方式,購買潛江基金、大基金二期、國信億合和廈門閩西南合計持有的湖北晶瑞 76.0951%股權(對應44,565.4009 萬注冊資本)。本次交易前,湖北晶瑞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后,湖北晶瑞將成為上市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本次交易以湖北晶瑞 100%股權估值 78,200 萬元為作價依據,標的資產 76.0951%股權的交易作價為 59,506.3689 萬元。
上市公司收購湖北晶瑞少數股東股權后,將增強對其的管理與控制,提升高純化學品的整體產量,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平臺優勢支持湖北晶瑞的業務發展,提升湖北晶瑞的運營效率,將相關業務帶入新的發展階段。并在此基礎上深化濕電子化學品領域的投資發展布局,從而達到進一步增強公司綜合競爭力的目的。
上市公司是一家電子材料的平臺型高新技術企業,圍繞泛半導體材料和新能源材料兩個方向,主導產品包括高純化學品、光刻膠及配套試劑、功能性材料、鋰電池材料等,廣泛應用于半導體、面板顯示、LED等泛半導體領域及鋰電池、太陽能光伏等新能源行業。
湖北晶瑞主要從事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之一,高純化學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產品包括應用在半導體生產過程中,光刻、顯影、蝕刻、清洗、去膜、漿料制備等工藝環節的高純雙氧水、高純氨水等。
本次交易為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潛江基金、大基金二期、國信億合和廈門閩西南持有湖北晶瑞 76.0951%的少數股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湖北晶瑞 100%的股權。本次交易不會導致上市公司主營業務發生變化。
本次交易前,新銀國際(香港)直接持有公司 165,176,124 股股份,持股比例為 15.59%,羅培楠女士為本公司實際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新銀國際(香港)直接持有公司 165,176,124 股股份,持股比例為 14.49%。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化,仍為羅培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