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說夏普的產品和用戶的問題,我們首先看一下2006年4月份由國家信息產業部頒布的標準編號為SJ/T 11343-2006的《數字電視液晶顯示器通用規范》中對于像素缺陷(壞點)的界定和要求。其中規定:對于不熄滅缺陷點(即亮點),液晶電視A區里面不允許有任何的白色或者綠色發光點,最多允許有1個紅色、藍色或其它色的發光點;整個屏幕內允許最多有兩個亮點,但是在屏幕上任何的1/9屏高和1/9屏寬的區域內不允許同時有2個或2個以上的白色或者綠色發光點(注:意思是說兩個白色或者綠色的壞點間的距離要是靠得太近的話也是屬于不合格屏)。而對于不發光缺陷點(暗點),要求在液晶電視A區范圍內不能多于兩個,在整個屏幕內不能多于8個,并且在屏幕上任何的1/9屏高和1/9屏寬的區域內不允許同時出現2個或2個以上的白色或綠色不發光點。其中,A區是指位于液晶電視屏幕中央,高度和寬度是屏幕高度和寬度一半的區域,除了A區以外的區域就是B區。以上這個標準也就是我們常說的LCD國家行業標準,從2007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但是其SJ/T的標準號只是一個電子行業推薦性標準,并不屬于國家強制執行之列。因此,廠商是否采用符合上述標準的液晶面板完全屬于企業個體行為,根本就不受國家權威部門的監管,而廣大的普通消費者更是對于這一問題知之甚少,更不用提用眼睛去數有幾個壞點了。
憑借獨有的技術優勢和ASV液晶屏幕,夏普一直以來都被業界奉為“液晶之父”,而AQUOS品牌液晶電視在消費者心目中更是高質高價的代名詞,其采用的由夏普獨家生產的ASV技術的CPA液晶屏幕不僅性能表現卓越,而且這種屏幕很少外供,幾乎只滿足夏普電視自身使用,因此在產能上就不如三星的S-PVA、LG-PHILIPS的IPS以及臺灣的友達和奇美,所以生產成本較高。但一直以來憑借確實優異的顯示效果和不錯的口碑,CPA屏幕的夏普液晶電視更是日益成為了很多消費者心目中的“神器”,盡管價格昂貴,也不惜花費重金購買。并且隨著去年位于日本龜山的全球首條第8代液晶面板生產線夏普二廠的建成投產,使40英寸以上的大屏幕液晶面板的成本日趨下降,讓夏普液晶電視不僅在屏幕性能、聲譽上占盡優勢,在價格上也越來越有競爭力,具有了更高的性價比。
可是,福兮禍所倚,近期業界和消費者報出的一些列問題卻和這樣一片光明的大好形勢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首先,是去年9月份鬧得沸沸揚揚,滿城風雨的“臺灣屏”事件。據相關媒體報道:夏普在沒有明確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在32英寸32AX5型號上采用了非CPA的產自我國臺灣省的MVA面板,使原本都在萬元以上的“夏普屏”產品一下子就降到了萬元以內。面對價格的大幅下降,很多消費者趨之若鶩,紛紛出手,可事后才發現自己買回家的并非夏普原裝的CPA液晶屏幕?墒,面對廣大用戶的質疑和由此引發的退貨潮,夏普卻都以“產品沒有質量問題”為由拒絕,并且事后依然堅持“所采用的是夏普屏”的論調。隨著諸多媒體的曝光和業內的高度關注,問題逐漸上升到了夏普是否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乃至進行商業欺詐的高度。但就在這時,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2006年12月,原先從原廠CPA面板改成MVA“臺灣屏”的夏普32英寸AX液晶電視又重新換回了夏普原廠的CPA液晶面板。面對夏普的悄然轉變,我們還是感受到了夏普在中國市場的誠意,可這一事件對企業誠信的折扣確是短時期內無法挽回的!
然而,禍不單行,今年初,隨著《數字電視液晶顯示器通用規范》的開始實施,諸多網友竟開始投訴夏普液晶電視壞點較多等問題,而且消費者普遍投訴的壞點情況都是接近甚至高于國家相關行業標準所規定的壞點數。而一般的企業內部標準通常都是大大高于行業標準的,更不要說是夏普這樣知名的液晶電視品牌了。從問題表象上來看,夏普液晶電視屏幕壞點多竟已成了普遍現象,特別集中在AX、BX系列這樣的低端產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