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陸、香港地區和日本所銷售的同一型號的夏普液晶電視所顯示的畫面效果卻有很大的差異,其中出售給中國內地的產品畫面效果最差,原因竟然是產品配置中兩項核心技術被“簡化”。
日前,號稱“液晶之父”的夏普在繼“臺灣屏”事件之后,又爆發了一起“歧視性銷售”的風波。
●質量縮水夏普深陷“歧視性銷售”門
事情的起因源于一位姓陳的網友的爆料:他在日本出差時,在商場里看到了夏普一款型號為52GX3的液晶電視畫面表現非常不錯,給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國后,他與在香港的同事分別購買了這款產品,但最后竟然發現在香港和大陸購買的這兩臺同型號的液晶電視的畫面效果卻相差甚遠。而在進行價格對比后發現,日本的52GX3W售價為413,784日元,折合人民幣還不到28000元,而現在,這款技術已經被“簡化”的產品在中國的家電賣場的售價卻仍高達33000元,價格差距接近5000元。
據萬維家電網和IT168網站的調查顯示,夏普在日本、香港和國內大陸市場銷售的型號同為52GX3的液晶電視機采用了完全不同的產品配置。大陸市場銷售的產品不具有倍速ASV標識(也就是俗稱的100/120Hz刷新技術)和2000:1的超高對比度這兩項夏普液晶電視的核心技術。蘇寧電器朝陽路店的夏普液晶電視機銷售人員也向記者證實了大陸市場的52GX3電視確實不具有“倍速ASV”屏幕技術。
此外,PCPOP網站和其他媒體網站通過多次電視機評測活動發現,夏普在大陸銷售的液晶電視產品均不配備具有漢字說明文字的遙控器,取而代之的是簡單的英文說明。同時,夏普在日本市場或者其他市場銷售的液晶電視的遙控器均采用本地語言作說明文字。
此事一經報道,立即引起了民眾的激烈爭論,而諸多事實也均表明夏普把國內大陸市場和香港市場、日本市場或者其他市場進行了有區別的對待。事實證明,夏普確實在中國大陸銷售簡化版的電視產品,不提供給國內內地市場與其市場同等的技術待遇。
當記者就此事采訪夏普公司時,得到的答復是:“這是競爭對手的惡意誣陷。”而當記者提出,夏普公司可以向媒體澄清事情的經過時,夏普公司最終以“我們現在不能做出回應”而一口回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