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等七部委聯合印發了《家電以舊換新實施辦法》,對家電以舊換新的補貼辦法、操作流程及組織實施等內容作出具體規定。
細則一出臺,引起社會各界熱議。刺激消費是否不應有戶籍限制?最高400元的補貼上限是否偏低?是否存在商家先提價后申領補貼的政策“漏洞”?就這三個熱點問題,記者采訪了相關政府部門、專家、業內人士以及消費者。
家電以舊換新是否應有戶籍限制?
《實施辦法》規定,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山東、廣東、福州和長沙等9省市展開試點。凡在試點省、市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或具有試點省、市當地戶口,在規定時間內交售舊家電并購買新家電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新家電時可享受家電補貼。
上海第一財經頻道主持人、經濟學博士馬紅漫認為,“以舊換新”政策的實施有助于產業結構升級,促進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的發展。但在此次以舊換新活動中,只有具備試點城市戶籍的居民才可以享受政策優惠。而試點地區主要是上海、北京等大型城市,這意味著大批以舊換新的暫住者或將無緣受到這一政策惠顧。
“事實上,流動人口中有許多也是在本地就業、本地消費的,對當地經濟發展和財政收入也有貢獻,所以應該擁有享受補貼的同等權利!鄙虅詹抠Q易研究院消費經濟部副主任趙萍指出。
商務部商貿服務司司長邸建凱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以舊換新”的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和試點省市財政共同承擔,之所以要求享受“以舊換新”補貼的消費者是本地戶口,是因為在當前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地方財力有限,目前還無法實現普惠制。但隨著試點地區經驗的總結和推廣,今后該政策有望在全國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