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辦法》明確,在購買新家電時可享受新家電銷售價格10%的家電補貼。補貼上限為:電視機400元/臺,冰箱(含冰柜)300元/臺,洗衣機250元/臺,空調350元/臺,電腦400元/臺。
這意味著,消費者在選購新機時,單次能使用的“以舊換新”憑證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是不能超過各自對應產品的補貼上限;二是不能超過購買新品價格的10%。因此,有部分消費者認為補貼標準偏低。
在北京市海淀區花園橋的一家國美門店,記者碰到前來咨詢“以舊換新”的消費者龔先生:“現在看來,購買4000元以上的家電產品,就不可能享受到10%的補貼,還不如參加商場里的直降、打折、滿贈等活動,感覺力度要大很多!
對此,國美副總裁何陽青持樂觀態度:“目前的政策設計對很多消費者還是有吸引力的,能起到加速家電產品升級換代的作用。以電視為例,現在許多家庭使用的還是普通顯像管電視,本身就有更新換代的需求,出臺這個政策后,換購新款的高清、液晶電視就可以領取財政補貼,并且廠家和商家的促銷措施還會同時進行,這兩者并不矛盾。”
目前,北京、天津等地的一些國美、蘇寧門店已經開始著手“以舊換新”。趙萍指出,國家出臺的細則里沒有明確到底對舊家電產品依據什么標準進行估值,而舊家電在回收過程中的定價將直接影響到消費者對“以舊換新”的感興趣程度,所以,必須盡快出臺一個科學、統一、客觀的舊家電評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