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智能電視的真實應用,與產品的暢銷是兩個概念。
彩電廠商必然是有動力大力推動智能電視產品市場的。其一,這種產品成本更高、概念也更新奇,所以利潤也更高。其二,智能電視成本高,自然可以拉動銷售額增長。其三是,彩電是長壽命、大家電,消費者擁有超前購買的意識,即便一些暫時不用的功能,也會有很多消費者愿意“買單”。其四,彩電企業需要創新、大家都在主打智能概念,不會有那個品牌甘于落后,智能是一個品牌形象的象征。第五,智能彩電多了(像三星,多一半的新品電視都是智能產品),消費者不選擇智能的余地很小,周邊親戚朋友都選智能電視,不選會“不好意思”。第六,智能電視的確還有些新功能……除此之外,甚至還有很多的理由來支持智能電視的流行。但是這些理由中,除了智能電視“的確有些新功能”這個外,其他都和“真實的應用無關”。
那么,智能電視如果大規模創造實際的應用價值,需要哪些條件呢?答案主要來自三個方面:第一,大量的可選的APP程序;第二,更多的內容企業的介入;第三,更多外圍設備廠商的介入(例如輸入、控制設備、硬件安全和保密設備);第四,彩電所屬的廣電領域的“內容政策”和智能手機、PC電腦所屬的網絡領域的“有關政策的接軌”。
智能電視的核心應用必須依賴于網絡平臺。傳統網絡企業的介入是智能電視大規模應用的核心。例如,網絡游戲、網絡咨詢、網絡互動、網絡社區、網絡購物,甚至是網絡政務等。這些都是智能電視可以,也應該承載的功能。然而,現實的情況是,互聯網企業對于智能電視還處于觀望階段:這是由廣電和互聯網天生的壁壘造成的——這也不是國內的特例,國際上智能電視的推廣同樣存在此類問題。
正是由于真實的應用沒有得到這些應用的主應該的提供者,網絡企業的支持,智能電視平臺不得不停頓于現有的“機械思維”。彩電企業的本質是硬件制造企業,這些企業不占有“內容”,同時在軟件開發商也并不“強悍”。這就決定了,以彩電企業為中心,能夠提供的網路智能電視的應用“數量有限”。這就像傳統的機械技術,應用有限,且多數不好用,這也就怪不得這類電視的實際長期有效網絡接入比例停留在十分之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