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雷先生打來投訴電話,稱他在家電維修部修電視機時,維修工只焊了一個焊點就收了他30元的維修費,而且沒有給他開發票。
家住道里區河圖街的雷先生告訴記者,他家的電視最近出了毛病,開機不顯示畫面,他把電視機送到了樓下的家電維修部,維修工把電視后殼打開后告訴雷先生:“問題很嚴重,電路板不行了,要修的話比較費勁。”雷先生詢問維修費多少?維修工回答最少也要30元。雷先生覺得既然問題很嚴重,那30元也值得,就交了維修費。隨后,維修工拿出焊槍,把一個開焊的焊點焊牢后,就裝上了機器的后殼,插上電源后,電視機故障消失了。只簡單焊了幾下就要30元維修費,雷先生覺得很不合理,于是他向維修部索要發票,結果維修部老板回答他:根本沒發票。
記者以修理家電為名找到了這家泰達家電維修部,在堆滿舊家電的屋內沒看到任何價格表,記者詢問電視沒圖像要多少維修費,老板回答:“不一定,最少也要三四十吧,根據具體毛病收費。”隨后,老板還向記者推薦起他自己組裝的電視機。
隨后,記者走訪了河圖街附近的4家私人家電維修部,發現《家用電器維修服務明碼標價規定》在這里成了空話,沒有一家店鋪內能夠找到價格表。而且多家維修部都私自改裝電視機出售,消費者修家電還是要費勁地討價還價,一不小心就上了商家的當。據業內人士介紹,雖然規定了家電維修應當如實介紹價格信息,尊重用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等條款,但并沒有出臺細化的標準,究竟該如何制止、約束經營者欺騙消費者都沒有規定,因此許多私人家電維修點對于明碼標價的規定置若罔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