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女士于2003年5月4日在南崗一家電商場購買了一款價值3000元的數字高清電視,竟然年年出現質量問題,“2004年4月份,電視突然開關失靈了,后來廠家售后維修人員上門查看后,告訴我‘行輸管’的部件壞了得更換,換了一個新的后,電視又正常運轉了。”
2005年的4月份,韓女士家的電視再次開關失靈,后經廠家維修人員查看后,告訴韓女士去年更換的“行輸管”再次出現故障,所以,這回還得給韓女士更換這個部件。維修人員稱更換的部件如果再出現問題,那就不排除是電視本身有質量問題了。
可今年的6月份,韓女士家這臺更換兩次的“行輸管”再一次“罷工”了。面對這臺3年同一部件連續出現質量問題的彩電,韓女士當即拒絕了維修人員再次更換零件的要求,遂找到廠家售后的負責人,要求對這臺問題彩電給予退換或更換。
經過多次溝通,雙方均不能達成一致。7月17日,韓女士來到消協進行投訴。在消協調解現場,面對韓女士的要求,廠家售后的負責人稱可以贈送一些紀念品或延長保修期作為補償,對于其他要求不能接受。據消協工作人員介紹,按《消法》規定,彩電整機保修一年,主要部件保修3年,但行輸管不在主要部件保修范圍內,但韓女士的彩電3年內連續三次出現同一故障,作為廠家,應該給予消費者一個滿意的答復。
就此事,廠家負責人解釋,他們很同情韓女士的遭遇,他們會嚴格按照《消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但這同一部件連續出現質量問題,他們也說不清楚什么原因,如果想要弄清楚是否是機器本身質量問題而造成的,得到有關部門做鑒定,如果消費者主張做鑒定,他們會積極配合。
如今,韓女士已準備到有關部門為這臺彩電“驗明正身”,要為自己討個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