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海康威視發布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2013-2014年度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名單的通知》(發改高技[2013]2458號),公司被認定為“2013-2014年度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的規定,被認定為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后,本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可執行10%的稅率。海康威視方面表示,公司將盡快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落實上述稅收優惠政策。